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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 政策 《关于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工

作者: 传奇世界公益服 来源: Www.42tw.Com 时间: 2021-10-26 阅读:

《关于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

              租赁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一、申请条件类

1、申请租赁补贴,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详见下表

户籍要求

具有市内6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

收入要求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住房困难要求

在市内6区、高新区、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

年龄要求

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35周岁

其他要求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的关系

2、市内6区指的是哪6区?高新区和南部山区的可以申请吗?

答:市内6区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和南部山区代管区域除外,高新区和南部山区可以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确定补贴保障政策。

3、有济南户口且在市区工作,但有承包地或宅基地,可以作为济南户籍家庭申请吗?

答:不可以,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居民不能申请租赁补贴。

4、收入要求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是多少?

答:收入要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具体到2017年,上年度(即2016年)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052元,该数额的60%为25831元。因此,2017年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收入条件需要满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831元。下一步,将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适时调整公布。

5、什么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但有精神残疾等疾病的可以申请吗?

答: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权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患有精神残疾等疾病的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申请,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6、已享受其它保障方式,但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是否还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答:不可以。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无论面积多大,均不能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二、申请程序类

7、申请及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按什么程序办理?

(一)办理低收入认定证明

申请人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相关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证明。

(二)申请受理及核准

1.申请受理。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发票或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租赁住房补贴租赁房屋专用合同(经街道办事处确认);

(6)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对申请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书面同意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资料齐全的,现场填写承诺书、授权书,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合格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初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核准。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比对全市房产信息档案、承租公有住房信息档案、其他住房保障信息档案、拆迁最低套型面积保障信息档案等,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的,市保障中心负责与申请家庭签订《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核准时限自区局提交之日起8个工作日。

(三)领取补贴及复核

1.领取补贴。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申请人,按照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领取首个季度租赁住房补贴。补贴发放自资格审核通过当月起算起。

2.复核及季度补贴。市保障中心负责在申请人保障年度内,在下一个发放季度提前15日对保障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补贴;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停止补贴发放,并书面告知保障家庭。保障家庭住房变化,但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需与申请人重新签订补贴协议,并按照实际调整发放金额;拒绝签订新的租赁协议的,暂停下一季度补贴发放。每年12月25日前,应完成当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核发工作。

在补贴保障期间,保障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8、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哪些?

答: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截至之日的婚姻状况证明,如:(1)已婚的提交结婚证;(2)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含生效证明)、民事调解书;(3)单身(丧偶)的提供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单身(未婚)提供户口簿并签订相关承诺。

9、收入证明有什么作用?必须办理吗?

答:收入证明既是申请租赁补贴的准入要件,也是补贴发放标准的依据。因此,必须在申请租赁补贴之前需申请办理收入认定。

10、怎样办理收入证明?

答: 申请人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证明;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收入证明办理程序按照民政部门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其他房屋权属证明指的是什么?

答: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共有权证、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权属证明。

12、必须要先在市场上租房子后才能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吗?

答:是的。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原则是“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申请人首先要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并签订租赁住房合同。

13、租赁发票或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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